邯郸市复兴区百家村街道办事处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邯郸市复兴区百家村街道办事处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百家村街道办事处 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提升社区品位、推进社区建设,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和谐社区,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成立街道办事处环卫工作领导小组
各 居委会在环境卫生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各小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各居委会负责督 导,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本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散居住户由居委会组织专业环卫队伍清运垃圾,每个小区有专人负责,将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池内。每月下 旬由环境卫生治理委员会人员负责组织对各社区环境卫生的检查。 三、管理要求 各居委会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和本辖区的环卫队做好以下工作: 1、对社区道路及人行道进行清扫保洁。 2、对辖区单位、群众开展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行社区内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整治社区卫生死角。 3、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社区内的生活垃圾。 4、对社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和处理。 5、组织清除社区内“乱张贴”等有碍市容环境的垃圾广告,搞好社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6、 加强社区内市政环卫公用设施的巡视、维护和监督,及时制止和举报损坏市政环卫公用设施的行为。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 1、考核标准 社区清扫保洁质量达到无垃圾堆积;无果皮纸屑及 其它废弃物;无砖石、沙石;无污泥积水,无杂草;道路及人行道洁净;环卫基础设施洁净。 2、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考核小组按上述考核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居委会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对不合格的保洁人员进行清退。 (2)街道办事处考核小组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好的小区物业公司给予表扬(流动红旗),对差的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批评教育。 (3)根据年终累加总成绩,对积分较高的居委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积分靠后的居委会给予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