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六个整合推进涉税风险防控一体化
一是整合部门风险数据管理职责。市局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税源监控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目前全系统正在运行的河北地税“税收执法监控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平台”和“征管监控平台”等数据管理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并细化明确部门管理责任,最大限度上避免因工作职责交叉造成数据多头分析、多头整改的问题。二是整合风险数据识别发布流程。确定市局税源监控局为涉税风险数据识别发布归口管理部门,市局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将识别的税收风险数据提交市局税源监控局;市局税源监控局在整理、筛选、整合相关风险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涉税风险数据发布清单,并经市局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通过市局网页和“税收风险管理”系统模块等途径向基层进行归口发布和推送。一体化机制运行以来,共整合发布风险数据571条,同比减少了1600余条次。三是整合风险数据处置流程。对征管执法类风险数据的处置确定由基层征收、管理岗位负责;对税款流失类风险数据,确定由市、县、分局三级各部门采取专业性的管理手段予以化解;对“高”风险纳税人,确定由稽查局进行重点稽查;对“低级”风险纳税人由税收管理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逐步优化了涉税风险数据处置流程,提高了数据处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整合风险数据反馈流程。对“河北地税税收执法监控系统”中出现的过错清单,由各执法岗位进行申辩调整;对“权力运行系统”中需要反馈的内容,由各县(市、区)局监察室通过系统进行反馈;对分等级推送的税收流失类风险,各单位各岗位通过“税收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中“税收风险管理”模块进行反馈,其他发布数据无需反馈,涉税风险数据分级分类反馈模式最大限度上减轻基层反馈工作负担。五是整合风险数据评估结果运用流程。由市局征收管理科、督察内审科、监察室、税源监控局通过相关系统对风险处置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定期形成《风险防控评估报告》。同时,细化明确各部门在评估结果应用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把评估结果应用效果最大化。六是整合风险数据考核流程。根据各个平台展示结果和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市局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按季进行考核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绩效管理,积极推进涉税风险数据考核考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