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孙兵主持并监誓
11月16日上午,市政府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12名新任命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及有关政府工作部门副职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市长孙兵监誓并讲话,常务副市长李涛宣读市政府任命文件。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培育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及《荆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仪式现场,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而隆重。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誓言铿锵有力,字如千钧,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也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孙兵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永远铭记誓言、切实践行承诺,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并向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三点要求:一是要尊崇宪法,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宪履职、依法行政,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模范,做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二是要忠于职守,为民履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三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履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记在心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
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承办宣誓仪式。市住建委、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共60余人参加并见证宣誓。
市政府秘书长何平参加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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