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
1月26日,市政协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主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日程;审议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了关于委托刘金龙同志向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委托吕宝生同志向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作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编组办法、小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审议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纪律(草案);审议了人事事项(草案)。
受市政协主席崔启慧委托,市政协副主席刘金龙主持会议。他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政协全会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做到会务工作精细化,为委员履职做好服务保障;进一步端正会风,保证参会人数,严肃会议纪律,以清廉节约务实的会风开好会、议好政。
市政协副主席孙建恒、张国立、李小亭、许皞、吕宝生、赤光明、岳文民,秘书长贾凤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