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公安局食药大队破获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毒豆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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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9日发表
食药大队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全力防患食品安全群体事件发生。近日,该队通过细致工作,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
5月24日,该队民警在南沿村镇集贸市场检查时发现市场上有疑似用无根剂(黄素SHS)生产的绿豆芽,经将抽检绿豆芽样品送到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验结果含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156好公告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的添加剂6-苄氨基嘌呤。经进一步对该样品绿豆芽追源,在永年县南沿村镇武某军(男,48岁)家查获大量用无根剂生产的绿豆芽,并当场从武某军家查获无根剂(黄素SHS)7支,使用完的无根剂空瓶17支。经询问,犯罪嫌疑人武某军供述,其本人从2014年2月份开始使用无根剂生产绿豆芽,累计生产销售100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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