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桐乡市公务员招录呈现五大新变化
为拓宽用人视野,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机关干部队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2015年桐乡市公务员招录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录用力度。2015年,该市共分75个职位计划招录98名公务员,推出30名专门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的需求计划,招考计划数约占全市总计划数的30.6%。同时,继续保持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性倾斜,全市市、镇两级机关(单位)共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12名,招考计划数约占全市总计划数的12.2%。
与往年相比,2015年公务员招录主要呈现了五大新变化:一是首次参加全国同步招考。为有效解决考生多头报考、异地奔波、弃考及考后放弃职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试卷的保密度,今年桐乡市首次统一参加全国同步招考,笔试试题改由国家统一命制,因而笔试时间较往年省考有所推后。二是笔试开始实行分级分类。在往年的基础上,将公安、城市综合执法招考的职位列为行政执法类,其原笔试科目《申论》(B卷)调整为《综合应用能力》(一),提高试题的针对性。三是考试违纪纳入诚信体系。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从2014年10月起,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部分违纪情形,将统一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此举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参考诚信产生一定约束。四是考察内容进一步规范细化。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增强考察工作的可操作性,今年对报考普通公务员职位人员的考察将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考察中经查实有四大类情形之一者,均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五是公示递补政策略有调整。在往年政策的基础上,为提高考录工作效率,2015年招录公告首次规定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将不再实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