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评估(年检)结果的通知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评估(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工作,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合理利用鉴定资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浙劳社培〔2007〕150号)等文件规定,近期我们对本次申报的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了综合评估(年检)工作,现将综合评估(年检)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及职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范围(具体见***)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估(年检)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抓紧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领证工作。没有领证和综合年检(评估)未通过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一律不准开展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严格按本次领取的许可证规定的职业(工种)和鉴定等级规定,在相应的范围内开展鉴定活动,不得超职业(工种)范围或超等级开展鉴定。因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需要增加鉴定职业(工种)或提高鉴定等级的,要按浙劳社培〔2007〕150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三、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充实设施设备,增强人员特别是考评员队伍力量,完善规章制度,妥善管理鉴定工作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组织开展鉴定活动,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各培训机构可在***公布名单中选择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
***:综合评估(年检)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及鉴定职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范围。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综合评估(年检)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及鉴定职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范围
序号 | 鉴定所名称 | 鉴定职业(工种) | 鉴定等级 | 鉴定范围 |
1 | 浙江科技工程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电工、电切削工 | 二、三、四、五 | 嘉兴市 |
钳工、铣工 | 三、四、五 | |||
车工 | 二、三、四 | |||
2 | 嘉兴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电工 | 二、三、四、五 | 嘉兴市 |
车工、中式面点师 | 二、三、四 | |||
中式烹调师 | 一、二、三、四 | |||
3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 车工、铣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四、五 | 嘉兴市 |
4 | 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建筑类职业技能鉴定站 | 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 | 三、四、五 | 嘉兴市 |
5 | 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焊工、育婴员 | 三、四、五 | 嘉兴市 |
6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 钢筋工、架子工、焊工、保安员、手工木工、混凝土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 三、四、五 | 嘉兴市 |
7 | 平湖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 车工 | 三、四、五 | 嘉兴市 |
8 | 嘉兴市交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 中式烹调师 | 三、四、五 | 嘉兴市 |
9 | 海盐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 电工、钳工、车工 | 三、四、五 | 嘉兴市 |
10 | 海宁市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电工、车工、铣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 三、四、五 | 嘉兴市 |
汽车维修工 | 四、五 | |||
11 | 海宁卫生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 育婴员、保育员 | 三、四、五 | 嘉兴市 |
12 | 海宁市方正职业技能鉴定所 | 锅炉操作工 | 三、四、五 | 嘉兴市 |
13 | 桐乡市职业技能鉴定所 | 电工、车工、铣工、中式面点师 | 三、四、五 | 嘉兴市 |
14 | 嘉兴市尚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 茶艺师、评茶员 | 三、四、五 | 嘉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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