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领取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准考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07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报考须知第二条规定考生凭身份证、考务费收据于2007年7月27日到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东升路1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4号窗口)领取准考证,但部分考生因在报名现场没有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至今未领,请抓紧时间于2007年8月2日前领取,逾期不领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时间:2007年8月4日(上午9:00-11:30公共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药物分析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地点:嘉兴广播电视大学(嘉兴市大新路131日);联系电话:0573-82219795。
附考生须知
考生须知
一、考生拿到准考证后,须仔细查验准考证中各栏的内容,如发现有误或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电话:82219795。
二、考生须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三、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出场。
四、考生进场须带蓝(黑)墨水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可带计算器),严禁带入其它书籍、笔记、纸张、报刊和通讯工具等物品。
五、考试铃响后,考生首先应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正确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等标识。
六、试卷上作答时,应注意书写不得超过装订线,严禁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考试成绩作废,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答题卡须用2B铅笔按要求正确涂写。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少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试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