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湟水河流域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方面问题影响治理成效的长期巩固
针对湟水河流域出现的垃圾堆积反弹现象,今年第三季度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沿湟水河流域的海北州、西宁市和海东地区有关部门针对河道(桥头)两侧镇、乡、村区域内新倾倒、堆存的各类垃圾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同时对易乱倒垃圾的区域和入口处采取了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配置垃圾箱等措施,并加强巡查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通过此次治理发现,目前影响湟水河流域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成效的主要问题有三,应引起相关地区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一是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各地受人员、资金、设施等条件制约,监管力量薄弱,主体责任不够明确,落实日常保洁难度大,向河道乱倒垃圾和破坏设施等现象时常发生。二是垃圾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处理场所建设滞后,村民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普遍。加之,近年来随着农村危房改造及奖励性住房项目的实施和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垃圾日益增多,各类建筑垃圾缺少专门的处置场所,造成大量建筑垃圾乱倾倒至附近河道,为河道治理增加了新的困难。三是缺乏河道垃圾治理和维护经费。由于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来源无保障,河道长期性保洁难度大,河道在集中整治后容易出现垃圾反弹现象。因乡镇普遍缺乏垃圾清运设施和专门保洁人员,垃圾中转经费和综合整治河道保洁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影响垃圾的及时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