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嘉兴市南湖百杰高技能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嘉人社〔2014〕169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并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列为推荐评选对象:
1、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在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近二年来获得省级一类技能比赛前八名或市级一类技能比赛前三名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者;
2、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取得较大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3、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4、掌握高新技能或复合型技能且对企业有突出贡献者;
5、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技能,或在编制国家、省级标准工艺、生产方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6、发扬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成为企业的技能骨干或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前2批已被评为嘉兴市“南湖百杰”的人才,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人数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高技能人才奖10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地区 | 推荐名额 |
市本级 | 4 |
南湖区 | 2 |
秀洲区 | 2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1 |
嘉善县 | 2 |
平湖市 | 2 |
海盐县 | 2 |
海宁市 | 2 |
桐乡市 | 2 |
嘉兴港区 | 1 |
三、选拔方法与步骤
高技能人才奖的评选活动自下而上,采取逐级推荐、初审筛选、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以下步骤:
1、推荐申报(7月中旬-8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按照文件精神和选拔条件,做好宣传发动和初审筛选工作,认真落实推荐对象,积极做好申报工作。被确定为推荐对象者,填报《第三批嘉兴市“南湖百杰”高技能人才奖推荐表》(见***),同时附优秀事迹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以及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各类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十份,其中事迹材料和复印材料用A4纸打印)。
2、材料报送(8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黄春梅 ;联系电话:82228816)。
3、专家评审(8月下旬):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高技能人才奖建议人选名单。
4、评审人选上报(9月10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将高技能人才奖建议人选名单报送市委人才办。
5、公示审定:经市委人才办统一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审定。
6、表彰奖励:颁发“南湖百杰”暨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奖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取意见,把长期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同时,要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以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技能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