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四举措认真做好生育保险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泗阳县人社局四举措认真做好生育保险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维护职工权益。根据省市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制作汇编成生育保险宣传手册,通过举办现场专题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春节期间房展会等送发到广大群众手中,让更多的群众熟悉这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二是签订协议,加强经办管理。与县内5家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康达医院、仁慈医院、大众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明确监督检查措施和考核办法, 建立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操作,理顺拨付渠道。严格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执行,规范操作,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拨付到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进行结算,保证参保职工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四是简化流程, 提高办事效率。将之前的三个审核环节,缩减为初审、复核两个环节,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撰稿人:泗阳县人社局 高珊 冷腊月 审核:盛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