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荔城街广汕公路(荔乡路-沿江西路)污水管道工程(下简称广汕公路项目)由荔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该工程实施后存在新建管道满水运行、排水不畅、淤堵严重、污水漏接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一是未落实设计说明要求。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要求,对沿线排水单元进行接驳或者预留合适接驳井,导致污水直排雨水渠箱进入增江造成污染,工程未达到污水收纳效果。二是施工现场未按要求施工。施工期间,现场检查多次发现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支护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不在场履职等问题,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多次发出整改通知单。三是施工单位对项目内存在的问题应对态度消极。根据穗增水会议纪要〔2020〕155号要求,该工程应于2020年10月25日前接通沿江西路污水主管网,施工单位会后未积极落实会议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管道接驳工作。
(二)未按合同节点要求完工。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应于2020年2月4日前竣工,截至目前该工程仍未完成支管建设,未完成验收工作,工程未按合同进度要求完成。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设单位牵头,针对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对照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按照合同条约对施工采取罚款、返工或赔偿等措施严格处理。
(二)由勘察设计单位牵头,对广汕公路项目沿线涉及的污水直排口进行全面摸查,提交沿线污水应收尽收的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全力实施,确保不出现污水直排雨水渠箱进入增江造成污染的情况。
(三)施工单位务必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如态度恶劣、拒不整改造成不良的后果,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严肃处罚,我局将视情况根据《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以及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穗增水〔2021〕3号)列入增城区“限制准入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
各水务工程参建单位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上述问题自查自纠并积极整改,统筹好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