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封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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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关于对开封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开封市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汴人社〔2016〕93号)要求,经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和各民办学校推荐,叶艳梅等100名同志拟作为开封市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8日至7月14日。
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开封市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匿名形式不予受理)。
电话:0371-23886590 (开封市教育局)
0371-23666682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教育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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