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孔明灯险些酿火灾
近年来,随着百姓对传统节日的重视,一些传统习俗也大行其道。春节期间,许多市民把孔明灯当成节日祈福许愿的工具。但带着明火的孔明灯在高楼林立的城市夜空随风飘荡,给消防安全带来了隐患。
近日,市民韩女士介绍,她住在西大街火神庙一小区。2 月11 日元宵节回婆婆家吃晚饭。当晚7 点多刚进家门,就发现一只残破、燃烧着的孔明灯飘落在自家阳台外,点着了阳台上挂着的拖布。她和老公用了三四盆水才灭了火。“如果再晚回来几分钟,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事后回忆起当天的情形,韩女士仍心有余悸。
孔明灯又名许愿灯,内装蜡烛、油料等燃料,点燃后由于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的热力而升空,其外焰温度高达300 摄氏度,是一种流动的可燃物、助燃物,放飞后随风飘动。
目前,市场上5 元到10 元价格不等的孔明灯,外围用薄薄的纸张封闭,底部是一块四方的蜡块,用铁丝固定,用打火机一点便会燃烧。待燃烧一阵后,灯内充满热空气,孔明灯便会冉冉升空。
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孔明灯虽有一定的观赏性,但安全隐患极大。因为孔明灯升空后无拘无束飘荡,很容易被电线绊住,酿成事故。同时,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居民屋顶、阳台、草地、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此,本报提醒人们,节日里祈福的方式有很多,而燃放孔明灯这种“新生事物”,最好还是不要尝试,引起火灾后悔莫及。和合承德网记者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