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及供养人员供养费和死亡待遇审核结算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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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1、由单位填写《离退休人员死亡费用结算表》、《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待遇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携带死亡人员火化证原件、档案及被供养人的相关材料,于死亡后一个月内报待遇审核科。
2、经初审、复审符合条件后结算丧葬费、抚恤金,有供养人且符合供养条件的需结算供养费用,并分别签章。
3、经稽核科稽核签章。
4、盖退休审核专用章。(社保局留存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5、供养人到社区管理科采录供养人指纹及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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