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社局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百日行动
为保证《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实现同工同酬,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沁水县人社局从2013年7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百日行动。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较多的企业、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劳务派遣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情况,带薪年休假规定落实情况,特殊岗位执行高温补贴规定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为保证此次检查的有效执行,推动各项长效机制的落实完善,沁水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抽调20名执法检查人员,分城东、城西两个专项检查组,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81户,涉及职工1.2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00余份,补缴各项社会保险30余万元,发放高温津贴43万余元,并对15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