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传清等25位同志具备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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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洪人社发〔2017〕50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7号)要求,经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同意付传清等25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资格时间自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2016年12月9日起算。请按照要求做好证书的办理与发放工作。
***:具备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1:***:具备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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