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东湖区彭家桥等5个街道、乡镇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决定(洪人社字[2010]85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去年,在开展创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中,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认真落实劳动保障事务所星级创建工作,精心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了平台硬件设施,规范了软件制度管理,使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星级创建成绩显著,有力促进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创建星级”标准,对申报考核验收的5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了实地严格考核。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东湖区彭家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南昌县向塘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四星级;青山湖区青山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高新开发区昌东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贤县梅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三星级。
希望以上荣获星级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措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全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以创星级达标单位为榜样,提高创建工作意识,强化创建工作措施,为创建星级劳保所而努力奋斗。
二О一О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授予 星级 劳保所 决定
抄送: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