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红谷滩新区沙井等5个街道乡镇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决定
洪劳社字[2009]12号
关于授予红谷滩新区沙井等5个街道、乡镇
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决定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在开展创建星级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中,红谷滩新区等4个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认真贯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星级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洪劳社字[2007]85号)精神,精心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了平台硬件设施,规范了软件制度管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星级创建成绩斐然,有力促进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健康发展。
根据申报,市劳动保障局按照“创星”标准,对红谷滩新区沙井等5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了实地严格考核评分。经研究决定:授予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五星级;西湖区桃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由四星级升为五星级;东湖区墩子塘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四星级;进贤县张公镇、南台乡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三星级。
希望以上荣获星级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措施,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做出努力。全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以创星级达标单位为榜样,提高创建工作意识,强化创建工作措施,为创建星级劳保所而努力奋斗。
二ОО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授予 星级 劳保所 决定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ОО九年二月九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