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9年省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本级工伤预防工作,更好的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有效的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安监总局《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和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安监局《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青人社厅发〔2018〕8号)规定,结合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等实际情况和今年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经研究,确定交通、水利、铁路、机场、住建、能源行业及相关企业为2019年省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确定为2019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有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需求的,应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拟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
特此公告。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