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朱琼等28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你院高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研究,批准朱琼等14名同志高教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牟纷纷等13名同志高教系列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赵淑梅同志中专系列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讲师(14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4名)
朱 琼 常瑞生 王 芳 孙青峰 张志萱 杨元梅
雷占军 莫青琳 段 超 刘勇飞 刘 伟 艾 磊
刘 梅 赵 琛
二、助教(13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3名)
牟纷纷 张君涵 李文惠 林 颖 赵春福 刘新明
蔡 佩 单换玲 吉文涛 柴园平 包 平 陈长青
吴晓明
三、助理讲师(1名)
青海省团校(1名)
赵淑梅
以上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17年12月起计算,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岗位晋升、变更等相关事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