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我省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219号)要求,对2016年我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求职创业意愿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届毕业生、残疾应届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经各高校和我厅业务部门审核,共计1348人符合补贴条件,需支付补贴资金134.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6日至8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反映,请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署名向驻人社厅纪检组、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或省就业服务局反映。
驻厅纪检组联系人:索全贤 联系电话:6320382
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人:高海宾 联系电话:6306314
省就业服务局联系人:徐 明 联系电话:6119831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