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召开创建2017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推进会
为确保2017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顺利通过检查验收,3月21日上午,扬州市召开了创建2017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和各功能区办事处分管主任、科长、具体经办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学习并传达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认定指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50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49号)文件精神,并对创建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建设情况做了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
最后,会议对创建2017年度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将此项工作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到每一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掌握序时,提高效率,通过资金补贴等方式积极调动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申报热情,按照文件要求,全力以赴,完成任务。(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