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六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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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52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25元。为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基础养老金提标,宝应县人社局迅速做好组织实施和资金筹集工作,预计在3月底完成调资和补发工作。
自新农保实施以来,宝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月60元上调至2017年每人每月125元,实现“六连涨”,惠及全县17.4万名基础养老金领取人员,此次调资将增加宝应县2017年基础养老金支出约2200万元。(宝应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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