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大道南侧禅港路西侧地块(龙光水悦龙湾)幼儿园及39楼及地下室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南庄分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5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南庄分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预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楼环监所,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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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南庄大道南侧、禅港路西侧地块(龙光水悦龙湾)幼儿园及39#楼 | 南庄大道南侧、禅港路西侧地块 | 佛山市龙光阳光海岸房地产有限公司 | FCS[2012]07号 CB2016-1-073号 | 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本次验收南庄大道南侧、禅港路西侧地块(龙光水悦龙湾)幼儿园及39#楼,总建筑面积为5576.4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5480.85平方米,建筑层数及栋数为1栋2层的沿街商铺及1栋3层的幼儿园。本次验收范围内配套的公共设备有配电房。 | 该项目按照环保部门审批要求建设,施工期严格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运营期措施: (1)水:已进行雨污分流;项目竣工时道路污水管理已完工;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排入南庄污水处理厂达标后经专用管道排入龙津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2)大气:本项目已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周边进行绿化种植。 (3)声:本项目综合治理措施处理后,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验收项目生活垃圾垃圾,每天定期委托环保公司工作人员定时外运处理。 (5)生态:项目使用了当地乔木+灌木+草花+草的植物结构进行绿化;已进行雨污分流;按照环评和初设要求完成绿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