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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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根据市政府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安排,我局顺利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学习清理要求,落实职责任务。与市法制办及时沟通对接,掌握最新工作要求,确保既能梳理好职责权力,又能规范权力运行过程。
二是严格清理,确保权力内容合法合规。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为依据,摸清行政权力数量、授权依据和运行状况,集中调整非许可类行政审批权力。经清理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34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9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行政权力阳光化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权力运行程序、承办机构和办理期限,分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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