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新年新举措聚焦市区民生办好四大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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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市劳动保障局以更加务实的精神精心盘算08年覆盖城乡的惠民之计,并以市区为突破口,办好四件大事。
一、就业创业再充分
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做好法律与当前政策的衔接、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效应,鼓励和扶持各类服务型企业和经济实体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力倡导和推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优先帮扶“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帮扶社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积极帮助城镇规划区内失地无业农民实现就业。年内实现市区新增就业2.3万人,推荐就业1.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0.1万人。会同市人民银行实现市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净增加1000万元,累计3000万元。
二、社会保险广覆盖
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帮扶断保续保人员提高续保能力;积极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研究建立助保基金,探索实施养老金待遇担保,实行断保人员“动态管理”,及时续保。全力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重点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全部参保。按照“优先解决工伤保险、着力解决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养老保险”的原则,对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费基参照省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适当下浮、费率相对固定缴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2008年,市区企业养老保险年增缴费1.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9.8万人。市区失业保险扩面6000人。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年内市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8.5万人、医疗保险7万人、养老保险3.5万人。
三、医疗保险高标准
在实现居民医保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主要是:降低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降低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降低部分药品自付比例,提高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建国前老工人医疗保障待遇,力争用二年左右,使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5%,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医保范围外费用比例控制在8.5%;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试点开展婴幼儿参保工作,做到出生即保,真正做到所有城镇居民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险。2008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1万人,参保人数达到39.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4.5万人,参保人数达到21万人;会同市财政局对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职工每人每年财政给予290元补助,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补助160元,一般居民每人每年补助8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补助30元。
四、职工工资保增长
会同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制定下发全市《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使企业职工工资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重点突出区域性(乡镇、街道)和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宏观调控手段,积极引导企业根据效益的增长而增加职工工资;适当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基本要达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