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关于恢复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根据兴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自2020年
2月24日(星期一)起,恢复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线下现场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流密集、流动性大,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选择网上办理,非紧急业务尽可能延后或至疫情解除后再前往办理。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业务的,请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自觉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三、为保障疫情期间大厅办事秩序,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暂不要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并配合做好观察、就诊工作。
特此通告。
兴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关于恢复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