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丁蜀镇美陶安置房技防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丁蜀镇美陶安置房技防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3)0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丁蜀镇美陶安置房技防设施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
2.2工程规模:合同算价约67.1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67.13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 28日,竣工日期:2023年5月 26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3 日至2023年3月17日上午8:30至11:00时(双休日除外),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和4.3条资料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11室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行号:交通银行宜兴支行;301****00016 ,账号:3940***********041424 。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4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8时2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5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资质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10月~2023年0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余款第三年内付清。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4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6开标现场所有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间隔入座。现场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及时离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局
联系人:强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女士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B座
电 话:0510-68660879
2023年3月13日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82分,施工组织设计 18分,总分100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82分)
评标基准价=A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两家后进行算术平均;当4≤有效投标文件<7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一家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2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的有效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5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分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以综合信用分高者优先;综合信用分也相同时,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