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2022年12月13日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2022年12月14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村(社区)开展巡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及对象
(一)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3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对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金鹅街道板栗湾社区、光丰社区;古湖街道金华路社区、望城社区。
市委第三巡察组:云顶镇党委及所辖村。
市委第四巡察组:金鹅街道光华村、光明村。
二、巡察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线上举报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来信来电来访举报
1.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住建局大门旁)、古湖街道康复西路1段87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大门旁);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181****5152、lcdyxcz1@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2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2段66号附1号(邮政编码:***2150)。
2.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云顶镇繁荣街南段14号(政府门口旁);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181****8097、lcxcbdsxcz@163.com;
临时办公点:云顶镇政府大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2段66号附1号(邮政编码:***2150)。
3.第四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2段66号附1号(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门旁);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173****1057、lcdyxcbzyj@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2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2段66号附1号(邮政编码:***2150)。
(二)线上举报
扫描“隆昌巡察”二维码,点击“在线举报”进入举报页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电子政务办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1:
巡察公告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2022年12月14日开始,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金鹅街道板栗湾社区、光丰社区;古湖街道金华路社区、望城社区开展巡察;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云顶镇党委及所辖村开展巡察;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金鹅街道光华村、光明村开展巡察。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线上举报等方式,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李正会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