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扶绥县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24地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扶绥县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2-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扶绥县新宁镇福隆路东侧、扶南大道西侧、新宁街南侧、思贤路北侧。
二、调整理由
《扶绥县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D-2-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目前处于待开发状态,土地使用价值无法实现最优。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同时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需求,结合《扶绥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扶绥县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拟将D-2-4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根据《扶绥县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本次调整含D-2-4、D-2-5地块。拟将D-2-4地块分割为D-2-4A及D-2-4B两个地块,同时调整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D-2-5地块调整用地面积。调整后具体规划指标为:
1. D-2-4A地块:
(1) 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总用地面积为46500㎡(折合69.75亩);
(2) 容积率:2.0≤容积率≤3.0;
(3) 建筑密度:24%≤建筑密度≤28%;
(4) 建筑限高≤80米;
(5) 绿地率≥30%。
2. D-2-4B地块:
(1) 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规划总用地面积54500㎡(折合81.75亩)。
(2) 容积率≤2.5;
(3) 建筑密度≤35%;
(4) 建筑限高≤24米;
(5) 绿地率≥15%。
3. D-2-5地块:
用地面积由5600㎡调整为6800㎡,绿地率≥70%,与原指标保持不变。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sui.gov.cn/zrzy/index.shtml)。因用地性质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7522339,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532100)。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