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8S309连接线沙湾至谭坝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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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28日发表
公示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投资分公司G348、S309连接线沙湾至谭坝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G348、S309连接线沙湾至谭坝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投资分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投资总额:14129.72万元 环保投资:632.85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有: (1)生态 根据项目沿线踏勘及现状资料结果表明,本项目道路中心线两侧 300米范围内,主要为农耕地、林地、灌木丛等。植被主要为经济林和农田植被系统以及少量的自然植被如柏树、桤木纯林等,其中农耕地里种植的农作物主要为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桑、豆类、薯类等。拟建项目沿线多为旱地、水田和林地,本项目总占用旱地和荒地较多。拟建项目对植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对征地范围进行的开挖或填筑,树木、花草的破坏等,施工结束后,通过对道路的绿化、美化来恢复林地和农业生态的生物量。拟建项目对沿线野生动物影响很小且较短暂,但是应注意爱护和保护在施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严禁随意捕杀。 拟建项目占地对沿线地区的农业生态影响不大,但对所经村镇在短期内有一定的影响,但是随着农村的城镇化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政策,以及道路建成后形成的经济发展,沿线地区农村经济也将得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水平将得到相应的提高。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的现有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用做农肥,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主要租用当地的民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已有的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和农家肥,不对区域水体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对于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3)废气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尾气,目前项目沿线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营运后,公路两边的绿化植被会起到降尘和吸收尾气的作用,加之整条道路地势开阔,易于污染物扩散衰减,项目营运期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噪声 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的时期是路基土石方施工、桥梁结构及路面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噪声对距离项目较近的居民点影响较大。在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分时段作业,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可降低噪声影响。 项目在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可能会对沿线部分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针对营运期的交通噪声,拟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项目两侧绿化,加强噪声***监测,提出噪声控制距离,并建议在噪声控制距离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 (5)固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总量为24.41万m3,本项目共设置两个弃土场,一个位于K0+900左侧,占地15亩,另外一个位于K4+300左侧,占地15亩。两个渣场可同时容纳废废弃土石方25万方,弃渣场在堆放土石方后进行植树绿化。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聘请专人定期清除垃圾,并运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待处理。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可作为资源加以回收利用,既杜绝了浪费,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通过道路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并统一收集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尽管其建设、生产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乐山市沙湾区境内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4、公示索取进一步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Email及信函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388号天邻风景18幢3-5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23-67988062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投资分公司 联系人:李加平 联系方式:0833-3442980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沙湾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有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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