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路(江楚大道江国北巷)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烽火路(江楚大道~江国北巷)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39〕号
报备申请单位 | 武汉市洪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文号 |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保验收公示网、https://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34250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7月11日~2022年8月5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武汉林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武汉林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盖章) 2022年8月22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学军 871***285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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