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结果公示
金城江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建发〔2018〕3号)规定,经审核,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覃金想等3户农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直接送达或者邮寄到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办将予以确定。
邮寄地址: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3号(金城江区人民政府209室)
邮政编码:547000 联系电话:0778-2201713
符合危改条件的六类重点对象 | ||||||
序号 | 乡镇 | 村 | 屯 | 姓名 | 家庭性质 | 备注 |
1 | 长老乡 | 尧迈村 | 下陆屯 | 余清华 | 脱贫户 | |
2 | 保平乡 | 长洞村 | 花白屯 | 付小琼 | 农村低保户 | |
3 | 保平乡 | 保平社区 | 九廷屯 | 温海尤 | 城市低保户 |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