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选忻城县2022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残疾人更好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托养照护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我县2022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2号)、《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残联字〔2021〕11号)要求,为符合条件残疾人的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2.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服务费用。
2022年服务机构为全县229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可享受服务项目补助,补助总金额34.35万元,补助标准0.15万元/人.年。
二、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二)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也应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服务购买方的合法要求。
(三)服务机构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四)托养服务机构应由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
(五)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机构可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通过到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递交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发送县残联邮箱(xccl5512987@163.com)等方式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服务机构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服务机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机构资质、医生、注册护士、助理护士、护工、社工等人员配置情况;主要开展的有关业务工作情况),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初审合格后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研究决定
县残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开会研究、票决确定一个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2-5518309,邮箱:xccl5512987@163.com,联系地址: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167号县残联办公室(邮编546200)。
本公告由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