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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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防火监督科、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来市监联办发〔2022〕4号)和广西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要求,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22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2022年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本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部门联合对宾馆、旅店个体和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双随机”全覆盖检查,增强经营单位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市人民群众消防安全。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2年8月18日-2022年9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宾馆、旅店个体和单位(8家),抽取2家,比例为25%。
四、抽查方式
按照检查内容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核查、网络监测、检验检测等方式。
五、抽查事项及检查依据
(一)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二)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包括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
六、检查对象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区8家宾馆、旅店个体和单位中,按照2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已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员随机匹配。
(三)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被匹配中的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在有关网站公示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组织各部门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检查任务。
(二)检查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各单位检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单位抽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在履行线上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后向社会公示。对已实施检查但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形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检查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0772-5315119。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罗冬,联系电话:0772-669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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