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发文提出关于加强应县一中工作的十条意见
最近,县委、县政府下发专门文件,就如何加强应县一中的工作提出十条意见。
文件指出,应县一中在全县教育振兴大业中,处于重要的战略位置。县委、县政府非常关注应县一中的工作,同时也要求全县上下,各有关部门,都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应县一中的发展,积极支持应县一中的发展。
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十条意见:一是加强应县一中党组织建设,每年在一中培养和发展一批学生党员。二是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为县一中的振兴创造条件,每年帮办一件实事。三是设立专项奖金,用于县一中高考贡献奖、教学质量奖;同时,对高考录取情况严格考核,班主任实行末位淘汰制。四是发动社会各界为县一中捐款。五是对成绩突出、特别优秀的一中教师,由组织部门重点培养掌握,择优考核重用。六是在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一中的骨干教师。七是在表彰先进以及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指标数量倾斜县一中。八是县财政对县一中的发展给予特别支持,确保正常运转。九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县一中补充一批师范院校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并建立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十是对县一中实行封闭管理,任何部门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进入学校开展工作。
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上下要落实好以上十条意见,积极为县一中的发展创优环境,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扎实推动全县教育振兴工作尽快见效,以实际行动赢得全县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县委、县政府相信,应县一中一定能担当起“龙头”重任,一定能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章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