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报废办公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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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办将于2009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公开处理一批已报废的办公设备,主要包括旧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灯具、空调等,请有意向者持有效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预约现场看货。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8922981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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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7:27: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