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将建6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9月19日,记者在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到10月底,我市将建成6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和省委批准的《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共涉及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制村200个,共需建设20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为本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法人。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筑面积按照90平方米计算,其中包括办公室30平方米、党员活动室(图书室)60平方米。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分两年建设,今年建设第一批69个,明年建设第二批131个,建设资金由国家、省、市、县共同承担。这次集中建设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国有资产,使用权归村级组织。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成军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不得减少建筑面积、降低建设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毛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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