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恩施州食药监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谭发馨)春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在食品采购方面,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据介绍,消费者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采购;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过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购买禽类、肉类食品时,注意查看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含乳食品需要冷藏贮存,购买该类食品时,尽量选择有冷藏专柜的地方购买;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包装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需加热食用的食品,最好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不论预包装食品还是新鲜食材,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购买食品时要索取并留存购货凭证,以便存在问题及争议时调查处理。
春节前后是聚餐的高峰期,那么在餐饮消费方面,广大消费者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呢?
消费者在家庭制作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注重荤素搭配,食材要烧熟煮透;储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在冰箱中分层放置。要过夜的熟食、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再次食用时一定要彻底加热;外出用餐或就餐时应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监督公示牌上标示为笑脸的餐馆;尽量按需点菜,打包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就餐时要索取消费凭证,一旦食用后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吃变质食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食用四季豆和大豆类食品时,一定要煮熟煮透。不暴饮暴食,限量饮酒,以免造成胃肠的不适,甚至消化系统或其他疾病的发生。
责任编辑:郑晓涵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