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汉川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开展新条例学习周活动
7月4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全员会议,拉开了该队组织开展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学习周”活动的序幕。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红星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部署,大队长万征组织大家原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编写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学习教育提纲”。
据了解,《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是高检院政治部着眼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检察工作的实际,在原《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基本任务、领导体制、活动准则、工作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是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学懂弄通、学好用好新《条例》,该大队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新《条例》学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活动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一是组织原文学习,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二是组织学习《检察日报》,关于《条例》的相关报道和高检院政治部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内容,进一步领会《条例》深刻内涵;三是邀请孝感市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高宏国来队辅导学习,释疑解惑,加深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四是开展学习交流,组织警员谈收获、谈体会,提升学习的效果;五是组织《条例》测验,巩固学习成果。
副检察长金红星表示:学习贯彻《条例》是司法警察大队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一定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新《条例》学习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进我院司法警察工作科学规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