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水库投肥养殖有奖
需提供声像资料,查实后奖500-1000元
为对水库水资源进行保护,特别是对水库投肥养殖污染现象加强管理,我区决定对举报水库投肥养殖行为的群众给予现金奖励。
区政府于2005年召开了全区水资源保护会议,并下发了《东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小Ⅰ型水库投肥养殖的通告》。近几年来,我区水资源保护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极少数承包经营户受利益驱动,致使水库投肥养殖现象有禁不止,变白天投肥为夜间投肥、批量投肥为零星投肥,污染了水质,对水库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造成了威胁。
今年初,我区将与水库权属单位和承包经营户签订水库水质达标管理责任书,并对水库的水质进行监测以锁定水质。在各水库周围村组聘请环保信息员,随时向0724—12369环保热线和区环保局举报(0724—2362134)承包经营户投肥养殖情况。对协管好的单位和环保信息员,根据情况报政府同意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群众举报在水库内投肥养殖并提供声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该局也将对擅自在水库内投肥养殖的经营户依法重处。
[文/常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