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检查我区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根据全省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工作会议精神,11月20日,区委召开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对我区2007年以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王云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冲等出席会议。
首先,区委副书记、区长何海代表区委作了关于2007年以来贯彻《条例》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的报告。2007年以来, 区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区委“重公论评价干部,凭实绩选用干部,按规矩调整干部”的要求,学习贯彻《条例》,打牢思想基础。严格执行《条例》,落实群众“四权”,改进方式方法,实行集体讨论,把好民主推荐关、把好选任关口、把好组织考察关、把好决定任用关。创新运用《条例》,实行“公开选拔”,从“圈中选人”到“广纳贤才”; 推行“三票制”,从“封闭运作”到“阳光作业” ;试行“双向选择”,从“以岗定人”到“人岗相适” , 确保选贤任能。加强《条例》监督,严肃干部纪律,始终坚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把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把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作为监督的基本取向,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和良好的用人环境,为实现东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上,王云柏就此次专项巡视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开展巡视时间、形式式方法、主要内容进行了通报。省委巡视组重点将对我区各地各单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干部到龄退休等多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有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问题, 采取区委全体(扩大)会评议、民意调查、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受理有关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我区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专项巡查,历时三天。
会议还对区委2007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满意程度和2007年以来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六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不是区委委员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成员,区人大、区政协各工作(专)委员会主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参会。(杨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