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大幅度提高我市村居干部工资和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日期
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精神、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市财政局多方筹措资金,我市新增村居运转保障经费2100万元,于10月28日正式上线拨付,至此,全市村居运转保障经费总额已近亿元。全市261名村居主职干部、999名副职干部均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统一保障标准。将行政村、村改居、农村纯社区主职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每年4.2万元、副职干部确定为每人每年2.8万元,改变了以往分类确定方式,大幅提高了村居干部保障标准。其中:行政村主职比去年的3.7万元增加0.5万元、副职比去年的1.2万元增加1.6万元;村改居主职比去年的1.3万元增加2.9万元、副职比去年的1.3万元增加1.5万元;农村纯社区主职比去年的2.5万元增加1.7万元、副职比去年的2.5万元增加0.3万元。
统筹整合政策。将原有行政村公用经费、便民服务站网办人员补助等碎片化政策整合为行政村办公和事务经费,保障标准确定为每年7万元,比去年的3.9万元增加3.1万元;将26个村改居、农村纯社区原有的公用经费、惠民工作经费、便民服务站网办人员补助等整合为社区办公和事务经费,其保障标准确定为每年10万元,比去年的9.9万元增加0.1万元。
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市乡财政体制调整周期,同步调整提高村居干部基本报酬,达到或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为确保村居运转保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对此项资金使用管理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一是严格支出范围。村级运转保障经费不得用于建设性、生产性支出,要按标准核定到村,不得平调、挤占、截留、挪用,或抵扣税费、债务等;凡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不得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二是严格报酬考核发放。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结构薪酬制,实行村居干部工作报酬与工作业绩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挂钩。三是大力推进财务公开。坚持村级民主议事、民主理财,落实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四议两公开”。四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对平调、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村级运转经费的乡镇将按一定比例扣减下一年度经费;对违规使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村居将实行问责、追责,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