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莱芜高新区在行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5月1日起,莱芜高新区将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4月25日,莱芜高新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打好禁燃禁放这场硬仗。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建主持会议并讲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的现实需求,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具体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深刻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清醒面对困难,强化引导,强力推进,共同推动“禁燃”工作取得实效。要高效宣传抓整治,全员发动、靶向发力、持之以恒,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高压态势抓管控,要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加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要高效创新抓推进,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上水平;要高度负责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检查督办,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任务,也是惠及广大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信心,动真碰硬,勇于担当,坚决打好这场硬仗,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