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
8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包括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上半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研究处理。会议强调,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要高质量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市人大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督办,于今年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部门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全面落实法律责任;要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解决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发现的突出问题。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区人大上下联动,政府部门自查、检查组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全面了解法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朱库成,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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