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新县城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出台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县城殡仪馆已建成投入运行,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根据《省物价局 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3〕85号)及省物价局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鄂价成〔2015〕133号)规定,县发改局研究提出的新县城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从11月4日起执行。
新县城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分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两类进行管理。其中: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是:
(一)遗体接运:200元/具(指30公里以内,含遗体接运材料。超过3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00元,过路过桥费据实结算由丧户负担)。
(二)遗体存放(普通冷冻柜):100元/具.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火化: 800元/具。
(四)骨灰寄存:10元/具.月。
重要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是:
(一)遗体整容化妆:穿衣:100元/次;净身:100元/次(含消毒);整容:100元/次(含化妆)。
(二)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
1、豪华吊唁厅:450元/36小时(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提供独立瞻仰棺(含瞻仰台和绢花围灵)、悼念挽彰显示牌、音响设备、遗像架、座椅、开水、伴灵灯及三个绢花花圈。36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20元。
2、普通吊唁厅:350元/36小时(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提供独立瞻仰棺、悼念挽彰显示牌、音响设备、遗像架、座椅、开水、伴灵灯及三个绢花花圈。36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20元。
吊唁厅电费均由丧户按电表计量、规定电价,另外缴费。
3、绢花花圈租赁:10元/个.次(含挽联)。
4、厨房、餐厅场地租赁:200元/场.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超过部分按100元/12小时计算,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计算(提供用餐场所、厨房、炊具(一次性用品除外),燃料、水电据实结算)。丧户如按桌席标准计算餐费的不缴厨房、餐厅场地租赁费、厨房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燃料、水电费。
县发改局在印发《新县城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强调:严禁在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中捆绑其它服务项目。殡葬基本服务主要是满足绝大多数丧户殡葬服务的需要。殡葬服务单位应提倡丧户选择殡葬基本服务。
要规范列入殡葬服务、丧葬用品和公墓墓穴、墓位市场调节价范围的定价行为。列入市场调节价定价范围的殡葬服务、丧葬用品和公墓墓穴、墓位的定价原则:必须坚持依法依规、质价相符、公开透明、移风易俗、环保节俭、诚实守信的原则;必须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质量状况等因素制定特需殡葬服务收费和丧葬用品价格及清单;必须依据土地租用与环境建设配套成本、建墓工料成本、骨灰安葬成本、20年为周期的护墓管理维护成本等因素制定墓穴、墓位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殡葬服务单位必须与丧户签定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要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殡葬服务收费和丧葬用品价格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殡仪馆醒目位置和收费大厅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吊唁厅内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文件依据、价格管理形式、收费减免政策、举报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公示,在制作固定式公示牌的同时还可设立电子显示公示屏,若遇项目和标准变动调整必须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严格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免收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消毒基本殡葬费用的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殡葬负担。
通讯员戴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