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为民步伐坚实——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八大工作亮点回眸
回首过去的一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拓进取、依法履职,彰显八大亮点:
1.汇聚民众智慧,立法成效显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备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经过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查修改,并报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通过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关怀。
2.回应民生关切,执法检查得力。常委会先后对《消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保障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贯彻实施。
3.依法审议报告,监督取得实效。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一区多园建设情况、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学前教育工作情况、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4.决定重大事项,推动科学发展。常委会根据政府提出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用龙舟坪镇朱津滩村45亩土地使用权置换县农信联社不良资产的决定,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利于更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根据法制建设的需要,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人次,其中,八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9人次,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5.创新工作机制,代表作用增强。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提高办理质量。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件、建议93件,相关办事机构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并转由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所有建议现都已办理完结,并向代表进行了回复。通过开展代表培训、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6.严格选举程序,换届顺利完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市要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成立县选举委员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细化日程,认真抓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2011年共选举产生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219名,乡(镇)人大代表720名,缺额1名。这次选举产生的代表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代表结构更加优化,更加合理。
7.建立完善制度,机关形象提升。坚持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学法制度,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积极开展双评双比、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等活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人大宣传先进单位。
8.参与经济建设,服务全县发展。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参与联系双百工程建设,积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调研工作,推动了涉关项目的顺利进行。积极向全国人大民委反映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议,争取国家层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倾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