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单位清查阶段质量抽查的通知
街道、市大工业区经普办:
我区单位清查工作已全面进入查漏补缺阶段,为确保清查工作质量,迎接市经普办即将对我区单位清查登记数据质量的抽查,区经普办决定对各街道单位清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区对街道的质量抽查时间为11月19日(一天)。在区对街道进行抽查之前,各街道应自行组织自查自纠工作。
二、抽查范围:各街道抽一个小区进行现场核查。
三、抽查内容:1、检查清查表的质量,包括虚报漏报、漏填错填、漏录错录情况;2、检查直报单位的清查记录;3、与部门行政记录及基本单位名录库对比。
四、各街道经普办选调一名业务骨干参加抽查工作,请于2008年11月17日将选调人员名单报区经普办。
五、请各街道经普办尽快开展查漏与自查工作,查漏工作不能松懈,要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单位清查不重不漏,顺利完成单位清查任务。
(联系人:张礼健 电话:28949230)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