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条例精神确保新农合全覆盖(图)
本网讯 10月16日下午,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暨模范卫生工作者表彰大会在资丘镇召开。副县长郑国瑄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全县上下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长阳土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任务。
会上,县卫生局对汪学胜等15位同志进行了通报表彰,授予他们“模范卫生工作者”荣誉称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志鹏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起草进行了讲解和说明。县卫生局局长董新华就我县今年合作医疗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特别是2010年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作了周密安排。
据悉,我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所调整,一是放宽准入范围,对2009年已怀孕但明年才出生的,可以先行缴费参与;对于不属于农业户口,但又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健制度的,在保证不重复参与、多头享受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非长阳户籍,但长期在长阳打工或生活居住并办理了暂住证的可在长阳就近参加合作医疗。同时对于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确保全部参加合作医疗,做到不漏1人;二是筹资标准在去年人平2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50.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0.00元。
在讲工作要求时,郑国瑄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分两个时段,集中征收从10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集中征收时因故没有缴费的,可于12月20日前自行到乡镇财政所或卫生院咨询并缴费。征收方式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乡镇财政所为征收主体负责征收,乡镇合管办负责发放宣传资料、填写《合作医疗证》并登录软件。
郑国瑄强调,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引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征缴力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好2010年度基金征缴工作。各乡镇要集中力量,抽调群众基础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进村入户边宣传发动,边登记边收费。还要充分调动村干部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参与进来,保证及时足额完成2010年度基金征缴任务,并确保参合率、基金征缴率以村为单位达到100%,实现基本医疗制度全覆盖的目标。